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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动保障局四措并举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

 近年来,为切实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,为江苏省经济发展提供更多高技能人才,江苏省劳动保障部门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培养新渠道。

一是强化高技能人才激励措施,在全省范围内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,每次评出10名“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、技师和高级工”;对评出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、技师、高级工3年内每月分别享受政府津贴120元、100元、80元。同时对晋升技师、高级技师实行培训评审补贴,对晋升技师的补贴培训评审费1000元,对晋升高级技师的补贴培训评审费1200元。

二是鼓励企业自主为职工提供技能提升培训,培养符合企业自身需求的高技能人才。凡是按照有关部门的计划组织技能提升培训的,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.5%提取的职业教育培训经费中的2%留给企业,自主用于技能培训。如果企业不对职工进行培训,除0.5%的职工教育统筹经费外,留给企业的2%的职工教育经费也由财政没收作为统筹培训资金。

三是每年举办全省职工技能大赛,促进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。同时在技能大赛之前,在全省企事业单位职工中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,进一步保证技能大赛的水平和效果。

四是加大经费投入,对上述突出贡献者的政府津贴,晋升技师、高级技师的补贴,举办职工技能大赛所需的费用均由财政支出,每年列入财政预算当中,为培养高技能人才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,努力形成高技能人才培养长效机制。